算是情书
作者:麻沸散人我敢断定,这封信将是你迄今收到的信中最长的一封。不过,这并非“王二娘”的裹脚,它长而不臭,它是一个悲哀者的自白,它流露出一个情伤者的心声。我原本打算把这封信作为我的秘密来珍藏,又念及你是其中主要角色,你有必要过目。我是由衷的希望你无论如何都要把它看完。
每当英文先生讲到“loseone’sheart”为一见钟情时,我就条件反射地想到我第一次看到你。你戴着为你增色不少的眼镜,总是挂几丝微笑在嘴边,总是那样的让人难忘。从那时起,你就霸占了我心中的大片领土,而你是没有察觉到的。然而,我人小胆小,尽管“贵庚”已是弱冠之年。所以我也就暗暗的、默默的作了一年的俘虏。
后来,据大量可靠信息来源显示:同一师门的兵哥对你心仪已久。我曾经对他说我也好喜欢你的,他却总以为我是在挖苦他。事到如今,他肯定还不会相信。因为我对你的爱,纯粹是发自内心,一直没有溢于言表。这种隐藏的深爱让他怀疑我的实话。
我打算过将此事与你当面长话短说。但是,要我与自己喜欢的人零距离的安之若泰的示爱,我对自己完全没有信心。况且“剪不断,理还乱”,千言万语,无头无绪。今天下午,我又没有上学堂了,就是在诉苦般的写这封信。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聊呢?我一开始已经央求你把它看完,把它作为一出正在上演的悲剧看下去。中国的爱情故事总是“有情人终成眷属”,有情人难成眷属的实属罕见,因此,你更应该静下心来仔细地看一看。我之所以迟迟没向你当面表白,而借纸笔独白,是因为上已述及的我人小胆小。我曾因此而自卑过,后来想:可能是受精卵一产生时就已经决定了吧,或者说是我孩提时曾经许过要长得矮一些的愿,而偏偏没有事与愿违。我现在习以为常了,不在乎了,就连我的小命都不会太在乎了。我在乎的是你,你要我死,我也不得不死。而事实上,你却让我欲死不成,欲活不能。
你虽然不是出自名门的大家闺秀,也不是多么富贵,但你是高贵的。在我精神上对你的依附性,较之于一个高度近视眼看东西需要戴眼镜是等同的。所异的是,后者是一种需求,前者是一种追求。在我的眼中,你是高贵的,我是低贱的,倘若我追求于你,岂不是高攀?这也是我缺乏勇气、丧失自信的关键之所在。你也许会说我真他奶奶的封建。我倒希望你如此——至少可以说明你是不封建的。
“量变”引起“质变”。随着我心中对你满腔爱慕的郁积,加之青春热血的沸腾,激情的飞扬,我终于有了一点勇气,才拿起了笔,写出了想说的话。我不想他朝暮年回忆往事的时候,会因为曾经喜欢一个女人而只能用暗恋的方式而后悔;我不想一首青春舞曲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终结;我更不想你每天都被我用猥亵的目光打量着,而你不明不白。
周国平先生说过,“爱是做被爱者保护人的冲动”。你应该注意到了,一直以来,我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你的身影。我曾在心中默念:我要让我的目光伴随着你,无论天涯和海角;我要用我的眼神保护你,不管春夏与秋冬。当然,有那么一天,我的眼神可能会出卖我。到那时,就该是我绝望的时候了。
有一个夜晚,你哭了,不知道你为谁掉泪。我唯一有胆量能做的就是用下面的话来祭奠你逝去的泪水:
静静的
你走进教室
你在哭,我在痛
我悄悄的窥视你——
那泪水染过的朱颜依然明媚
匆匆的
你走出教室
你走着,我痛着
我悄悄的窥视你——
那脚步留下的身影依然靓丽
之后我就在掩卷遐思:有的人为什么天生就有博得异性爱慕的能力呢?还有人为他而哭,为他而亡。当然把这个作为我纯粹追求的目标和百般羡慕的对象,也太无聊了。我几度揽镜自照,那姿态也不及“天蓬元帅——猪八戒”吧。百思之后,得一结果:我有性格孤僻,疏于友道的劣根。我平日里是沉默寡言,一旦遇上我心爱的事物,才会变得健谈。譬如诗经国风、楚辞离骚、孔孟之道、老庄哲学、魏晋玄学、宋明理学、清代实学……人的行为是可以因某人某事而改变的。我素来不旷课,因为你,让我产生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揪心之痛,我开始旷课了;我一向懒于写字,因为你,让我写下了前面和后面的这么多字。我独来独去,茕茕孑立,形影相吊,是因为我不想有人妨碍我的思念,打断我的思考。我思念的是你,思考的是我和你。
我这人很迂,迂就迂在头脑中没有一点改革开放的新思潮:不会唱流行歌,不会跳流行舞,不会讲流行话……说我忠厚老实,是恰到好处的。无奈鲁迅先生说过“忠厚是无用的别名”。我读破的书,不到两万卷也有一万卷左右吧,下笔还真他奶奶的“如有神”:不把脑壳上的头皮屑抠得“大雪纷飞”,休想写完一篇文章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写了很多“拙作”,只可惜,到如今都还没有一篇变成铅字。所以有人说我才思敏捷,肯定是在讥讽我,勿庸置疑。甚至,我想成为作家的梦想也不敢与人说起了,怕笑掉人家仅有的几颗大牙,那我不就罪大恶极了吗。
有时我又想:人为什么有七情六欲,为什么有儿女私情?因为人有七情六欲,所以人有儿女私情?还是相反。“美人迟慕”是因为“美女爱英雄”?美女从黄花闺女就开始等待英雄的出现,一直等到变成老妪?因为“美女爱英雄”,所以“英雄难过美人关”?又因为“英雄难过美人关”,所以往往“英雄末路”?还是相反。人世间总会有遗憾吗?人间事都互为因果吗?不生病的人有时反而会短命,是因为生、老、病、死中的“病”这个环节消失了,生与死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吗?今生我爱你,是因为前世你爱我吗?那来世呢,来世我们两相情愿,做对相敬如宾的好夫妻?果真这样的话,我盼今生早早离去来世早早到来!
醉过才知酒浓,爱后方知情重。我作不好你的诗,你也做不出我的梦。我日日思你,夜夜梦你,你哪里知道。有过事业挫折的人,会倍觉成功的喜悦,有过情场失意的人,会越感爱情的珍贵。神圣的、美好的,于我却是虚无的。能够见到你的时候,总觉得光阴似箭,见不到你的时候,又觉得度日如年。这种感觉,无疑表明我已深爱着你。
一个失恋的人,除了再次踏上恋爱之旅,还能有什么好的安慰方法呢?一个情伤者,被人俘获了他的心,被他心爱的人束缚了,捆绑了,在他所喜欢的人面前,无能为力,十分脆弱。君不见我在你面前,犹微风之对花朵?即使微风想把花朵怎么样,但终究力薄气微而不能怎么样,拂一下而已,想亲吻一下罢了。
你啊!支配我行为的女人,主宰我心灵的女神。你对我持何种态度呢?你认为我怎么样呢?无聊?无知?无用?前二者,无伤大雅,我认了。但是物尽其用,人尽其能,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”,我否认我是无用的。说这么多,你是否有雅兴来了解我呢?我时常哀叹自己不为人所了解。其实最可怕的是自己不了解别人,尤其是你。如果你想要发现我,你首先会发现的是“可怜”,看起来呆若木鸡,又不苟言谈,为人偏僻,性情乖张。若对别人,我会作出辩解:大智若愚,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……对你,实不相瞒,由于我长久的痴爱于你,才让我变得如此痴呆。
我最后想声明的是:沉默是金。先讲一个故事:爱迪生发明了电灯,一家公司出五万美元向他买专利权,穷惯了的爱迪生对这个大数目不知如何回答。对方见他沉默不语,以为价格低了,便把价钱加至十万美元买下了专利权。这个例子,偏颇之处,一针见血。现在的一些人都喜欢搞个性张扬,极力表现自我,我却没有一点表现欲。看来,我是心之将老了。老,就是旧。旧,就是复辟。复辟就是反革命。反革命者,是该走上绝望之路了。
末了,再写下去,我会因爱之深恨之切而骂你,我会更加语无伦次了!
我只希望能够永远:
悄悄的看着你
默默的祝福你
段炼
02.9.10

